圖書館開放時間:

星期一至五: 小息
午膳
放學 3:45pm – 5:15pm
星期六、日及假期休息

 

農曆年假圖書館開放時間:

8:00am – 12:00pm 及 1:00pm-4:30pm
公眾假期及初五:閉館

 

 

一般規則

1. 在館內應持安靜,不得高聲談話,嬉戲或追逐,否則不准逗留在圖書館內。

2. 離開圖書館時要保持安靜及將座椅移回原位。

3. 私人物品,應存放於書包架內,不得攜進圖書館。

4. 離開圖書館前,須出示攜離之物品。

5. 未經辦妥借用手續而私自攜離圖書館物品,將作偷竊行為處理。

6. 在開放時間外,未經批准,不可進入圖書館。

7. 學生需服從圖書館館理員的指示及勸籲。

8. 本館為培養同學閱讀興趣而設,同學不應把本館用作其他用途。

 

 

借閱手續及規則:

學生: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數量       期限
中一至中三         三冊     兩星期
中四至中六         五冊     兩星期
(公開考試試題只供中四至中六同學外借,為期五天)

  1. 同學須憑學生證借書。
  2. 學生證不得借予他人使用。
  3. 凡字典、辭典、報紙、新雜誌及只限在館內閱讀的書籍,概不外借。
  4. 學生須留意印在書後的還書日期,依期還書。
  5. 續借手續:
    除非書籍已被預借,所有借 出書籍均可續借一次。
  • 預借手續:
    同學須在網上做預借手續,在發出預約書籍通知三天內辦理借書手續,否則作自動放棄論。
  • 逾期還書處理:
    1) 逾期還書每本書罰款一天一元, 最多二十元。
    2) 逾期超過一星期者,將會每星期被記犯事便條一張,直至歸還圖書。
    3) 拖欠圖書的同學會按其拖欠日數暫停借書。
  • 教職員:
    1.             數量            期限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十冊 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一個月
    2.   教職員須於學年終結前交還所有書籍。

    賠償
    借閱圖書須加愛護,如有損污或遺失須依價賠償。拖欠罰款者,須歸還罰款並接受為其拖欠罰款日數的暫停借書權利處分。


     

     

    **有不遵上列規則者,本館負責人可停止其借書資格或交由訓導組處理。**